受難人乙 忠告所有打算加盟特許經營人士:
簽約前一定要找律師先看合約,沒問題才可以簽。
我就是沒聽忠告,想省下兩千元律師費,心想是和大公司合作,不會有騙人的吧,現在知道是大錯了…… 現估計要損失近一百萬元在 Double Shar 的投資……
多年血汗儲蓄沒有了…… 痛呀…………
咱律師現在看了 Double Shar 的合約,評價為"不平等,高度風險,絕不應簽該約"…… 這教訓來得太貴了。
Double Shar Group - 一個低水平、無道德之香港飲食集團。表面上以特許經營為主力業務發展模式,實際以欺騙愚弄加盟商為主要連鎖收入來源。經營管治能力低下,經常拋出雙贏方案,唯長期以雙輸收場。道德水平之低有如老千集團。
http://xxgroup.blogspot.com
本站為此建立,收集及記錄 Double Shar Group 如何荒謬可恥,以警後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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