簽約時諗住小生意,大公司,就冇將份 Double Star 合約俾專業律師睇過就簽左。咁而家就大獲啦!
全份合約只會 DSG 有權向加盟商 ( Franchisee )停約。特許商 ( Franchisor, DSG ) 無論出現甚麼問題 ( 如停貨,加價,換股東,甚至結業 ),加盟商皆沒有權停約,亦無權向特許商索償任何直接或間接損失。
相反 DSG 停你約,佢地就有十多條條款支持它清你盤,沒收你店內所有物資,甚至完全接管你鋪。當中有任何法律及行政費用,全數由加盟商支付……死未?!
苦主甲
Double Shar Group - 一個低水平、無道德之香港飲食集團。表面上以特許經營為主力業務發展模式,實際以欺騙愚弄加盟商為主要連鎖收入來源。經營管治能力低下,經常拋出雙贏方案,唯長期以雙輸收場。道德水平之低有如老千集團。
http://xxgroup.blogspot.com
本站為此建立,收集及記錄 Double Shar Group 如何荒謬可恥,以警後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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